根据《旅游法》、《旅游投诉处理办洼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旅游投诉应符合以下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,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方予受理:
一、形式要件
旅游投诉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(来电、来访参照执行),投诉人须提交以下材料:
1.投诉人亲自签名的书面投诉书,一式二份,并载明以下事项:
(1)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(包括姓名、性别、
年龄、国籍、单位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投诉日期等);
(2)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;
(3)事实和理由(事件经过详细清楚,时间、地点、人物等具体明确)。
2.相关证据材料(如交款发票或收据、合同、照片、录音、录像等,可提交复印件,调查听证时需出具原件核对);
3.投诉人4人以上,以同一事由投诉同一被投诉人的,可以由投诉人推选1至3 名代表进行投诉。投诉代理人在递交投诉书时应向投诉机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,委托书应写明授权权限。
二、实质要件
旅游投诉应符合以下实质要件:
1.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;
2.有明确的被投诉人;
3.有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《旅游投诉处理办法》规定的投诉范围;